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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三个月!陕西严查利用职权干预招标投标等行为

创建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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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省住建厅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制约,省住建厅从本月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开展为其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确此次整治重点包括9个方面:招标人将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应招未招等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等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虚假业绩、虚假人员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中标后借种种不合理理由增加中标价格不签订合同;投标人以恐吓、骚扰、威胁等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威逼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活动,或开标现场胡搅蛮缠、恐吓工作人员和其他投标人,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代理机构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或售卖文件,故意利用投标环节程序操作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评委专家在评标活动中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畸高畸低且无正当理由,影响评标评审结果公正性的行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的行为;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重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惩戒,直至清出市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群众举报内容的梳理、研判和反馈。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同时,要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对整治工作不积极、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效果不明显、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促其履职尽责。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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